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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分享 - 「君がいるから」by 江口一聲

2007年12月4日 星期二

[轉貼] 繁體中文 香港常用字字形表 節錄

底下有些說明與顯示的字形不符,比如說 讀、續、竇、櫝」等字皆是形聲字,聲符讀音為yu4(粵音juk6),中間部分為「四」字形,而非「」字 ,或是、朁等字;明明解釋都這麼說了,為什麼看到的字,還是錯的? 那是因為我們是在台灣的電腦上看,而台灣電腦裏的字形,並非都是標準的,尤其是台灣微軟對中文字並不是很考據,所以蠻多在電上看到的字形是錯誤的,請依解釋為準,畫面上看到的字形僅能供參考。

並且,這些是台灣與香港的常用字形比較。

轉貼自 : 香港常用字字形表 - 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

台灣標準比《字形表》更有字據、更合字源的例子

* 囪:「囪」是窗的象形,框內的是窗櫺,像現代人的窗花。台灣標準作「囪」,取形正確;《字形表》取框內從「夂」的俗體 (即「囱」形) ,使字形變得不可解。「聰」、「總」等字亦受牽連。

* 肉字旁:台灣標準中,凡肉字旁的字,都寫作「提肉旁」,使它不會與「月字旁」相混。(臘) ← 這是台灣字形的錯誤《字形表》中,肉字旁只在字的左旁時才寫作「提肉旁」,在字的右旁時採用首筆豎的方式與「月字旁」區分(「月字旁」在右方時,首筆為撇)。但在下方時,則「肉」與「月」首筆都作豎,兩者會相混。

* 臥:「」指人躺下,台灣標準從人;《字形表》卻採用訛體「卧」。

* 字旁:昷是取「有人為囚犯送上食物」之會意,台灣標準從囚從皿,較合字源;《字形表》從日從皿,為俗字。
* 兌:「兌」的頂部為「八」形,台灣標準從之。但《字形表》卻取俗寫「兑」。

* 戶:「」為半扇門,頂部作撇較符合原來的象形形狀。台灣標準從之。但《字形表》改成頂部作點 (即「户」形),卻留下「所」字例外,破壞了「戶」部的原來系統。

* 著:「」是「」字某些情況下的俗字,台灣標準將之恢復為「著」,《字形表》則維持兩字作不同用途。

《字形表》比台灣標準更有字據、更合字源的例子

* 讀字右旁:「讀、續、竇、櫝」等字皆是形聲字,聲符讀音為yu4(粵音juk6),中間部分為「四」字形,而非「」字。《字形表》的寫法正確,但台灣標準則與「賣」字混同。

* 朁:「」字上方從二「」。「」像人的頭頂插著髮簪之形,是「簪」字的初文。台灣標準誤把它寫作從二「旡」,使字形不可解。《字形表》的寫法則正確。

* 裏:《字形表》的「」字較合篆形。雖然台灣標準的「裡」字也符合六書裏的形聲字。

* 周:「」字篆文從「用」從「口」,乃《字形表》所取。台灣標準把「用」字內部訛作「土」字形。

* 黃:《字形表》內的「田」形部件出頭,較接近甲骨文的寫法;台灣標準「田」形部件不出頭,是取較晚的《說文解字》的解釋;然而後世的學者已證實《說文》對「黃」字的解釋有誤。

* 巤:「」字上部是有頭髮的「囟」(即「腦」字右旁),因讓上而省去「囟」的小撇。《字形表》取這寫法;台灣標準卻誤為從「囚」,「囚」部件與此字字義或字音無關,亦不合字源。

台灣標準與《字形表》同樣不合字源的例子

* 真:原字作「」,頂部為「」(金文為「尸」),是人形,指一種人的狀態。今從俗,變作「十」。

* 俞:原字作「」,頂部為「入」,左下為「舟」之變體,右下為「巜」,乃指舟行水上。今取俗體,頂部從「人」,左下作「月」,右下為「刂」(刀),使字形變得不可解。

* 青:原字作「」,底部為「円」(即「丹」字),丹青所生也。今從俗,變作「月」字底,使字形不可解。

* 开:研、妍等字,原字從兩個「干」字,寫作「」,現在則把這兩個干字合併為「开」。


再來底下是取自 台灣國字標準字體 - 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

概述

國字標準字體制定時,以繁體字書寫體為基礎,並非常重視文字來源的考證。 國字標準字體對很多筆畫規定非常嚴格,例如規定了「又」字必須閉口,寫成「ㄡ」的形狀不合規定等。並對於一些經常混用的部首,如「夂」「夊」「攵」、「月」與「⺼(肉字旁)」等加以區別。

原則

  • 字有多體而音義無別時,取一字為正體。原則如下:
    • 取最通行者。如取「才」而不用「纔」。
    • 取最符合本義者。如取「腳」而不用「脚」。
    • 多字型均符合本義時,取筆劃最簡者。如取「舉」而不用「擧」。
    • 必要時可不符合上述原則之選字,但應特別註明。如「麪」字較「麵」字要簡,然而丏容易誤作丐,故採用「麵」字。
  • 字有多體,古通而今異者併收。如「間」「閒」。
  • 字有多體,古異而今通者併收。如「證」「証」。
  • 字的偏旁有多體而無關繁簡時,取符合造字原則者。如「吞」不做「呑」。
  • 凡偏旁古異而今混者,區別之。如月與肉。
  • 凡偏旁容易混淆者,亦予區別。

範例

Image:國字標準字體.png

061: 「原來 茨 與 觀 的上面是不同的,一個是草字頭 一個是半角。」

反對意見

國字標準字體規定了過於嚴格的筆劃規則,並仔細考證了文字的來源。

但有些常見的異體寫法,如「內」雖然在字典裡一直屬於「入」部,但書法史上一向寫成「内」,包括王羲之等人的文字。該重視來源還是重視長年的習慣,確實引起過爭議。

另外,過於嚴格的筆劃規則,也使得書法上為了美觀所做的調整都變成錯誤寫法。



061 : 「現在認真起來,怎麼覺得我好像連一個正確的字都寫不出來,中國文字體、義這麼博大精深,好想回去重讀小學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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